二十年前,做合伙生意的梁某与冯某一直向韩某供应鱼粉,双方按时交付货款与货物,是不错的合作伙伴。自1998年4月起,韩某开始打欠条赊账,直至2002年2月,共拖欠货款两万余元。讨要无门的梁某与冯某将韩某告上法庭,经过审理,南乐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韩某偿还所欠货款。但冯某并未履行偿还义务,而是离家外出一走了之,二原告随即向南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韩某本人多年外出,家人拒不配合,再加上以往财产查询手段较为落后,在无法确被执行人行踪和其财产状况不明的情况下,案件一度搁置。
2016年,随着财产查询网络化的实现,执行干警足不出户即可查询到被执行人在全国银行开户及车辆等财产状况,至此,确定被执行人韩某财产状况的难题迎刃而解。南乐法院执行局紧紧抓住此次契机,通过银行账户流水查询发现韩某银行账户内有上万元银行流水,足以认定其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证据扎实且找不到韩某本人的情况下,南乐法院以韩某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公安部门对韩某立案侦查并上网通缉。
近日,从杭州警方传来喜讯,韩某在杭州某地使用身份证时被识别身份并被当地警方控制。得知消息的韩某家人赶忙赶到南乐法院执行局主动缴纳了全部欠款,希望能将韩某释放。然而为时已晚,执行案件业已执结,但韩某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当初心怀侥幸的韩某虽远逃千里,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