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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社会法庭加大赡养案件的调解力度

  发布时间:2009-11-25 15:37:51


  自今年7月份,南乐县12个社会法庭在南乐县下辖的12个乡镇相继持牌成立后,社会法庭的社会法官们以人民之事人民管为出发点,以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作为指导思想,在全面梳理民间纠纷的类型、特点后,决定根据农村的现实情况,从调解处理农村赡养纠纷为突破口,加大赡养纠纷的调解和宣传力度。

  社会法官们上任后,总结分析了农村赡养纠纷的特点后,决心全面开展赡养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在赡养纠纷双方当事人未对簿公堂前,有针对性地做好协调和解工作。 深入农村院落、田间地头、现场办案,就地调解,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让当事人在分清是非曲直的前提下重归于好,达到调解一案,挽救一家亲情的社会效果。在调解中,遇子女有条件赡养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态度恶劣的当事人,社会法官们就召集村中德高望重之人、家族长、乡妇联干部、乡团委干部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给当事人施加一定压力,让其从思想根源上树立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意识,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从而也帮助周围的人唤醒我国长期形成的尊老爱幼的善良习俗。

  自今年7月份以来,南乐县12个社会法庭共调处赡养纠纷案件50余件,社会法官还将这些赡养案件建立了家庭亲情回访档案,对当事人进行定期回访,积极协助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并多次有针对性的举办家庭亲情座谈会,加强父母和子女感情的沟通,通过这一系列措施 ,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自今年7月份以来,南乐县无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诉至法院,所有赡养纠纷均在社会法庭消化调解。

责任编辑:高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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