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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法院三项措施宣战“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6-04-06 11:16:53


    一、增强专项保障。改变以往的定额经费管理模式,根据执行工作的实际需要给付经费,确保执行工作经费保障到位。为执行局增添4间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尽最大限度方便执行工作开展。院党组召开执行工作专题会议,并达成共识,各党组成员共同协作推动执行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规范管理。出台《执行流程管理办法》,对立案、执行流程的启动、财产调查和控制、财产变价与款物交付、结案和归档等多种环节的期限、步骤要求、注意事项等均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对执行工作进行常态化检查,确保被执行人的账户等财产线索均进行了查询,提高执行案件措施到位率。

    三、打造全局意识。4月1日,该院召开首次由全体干警参加的执行工作会议。会议中,马鸿斌院长介绍了最高院、省院关于执行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强调各庭室要树立“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在各自工作范围内配合执行工作深入开展;对判决文书主文不具有可执行性的,按照错案追究承办人及相关负责人责任。马鸿斌院长要求各庭室应注意提升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对于小额案件调解的,应当履行完毕后予以调解;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大力开展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方便判决后的执行;尽可能弄清当事人联系方式,当事人到庭的,一定要有送达地址确认书,方便执行工作。

责任编辑:高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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