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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障律师权利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时间:2016-03-30 08:55:34


    2016年3月24日上午,按照上级要求,南乐县人民法院院长马鸿斌率副院长王丽婷、政治部主任龚现民、执行局局长王守刚、刑事审判庭庭长郭冠勋到南乐县网通公司会议室参加全市律师及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当日下午,南乐县人民法院即召开了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落实。

    会议要求,本院各相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市政法委主持召开的“全市律师及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做好律师权益保护工作。在日常审判工作中,尊重律师职业,重视律师诉讼地位,切实保障律师的各项诉讼权利,在刑事、民事、行政、信访等工作领域,保证律师在调查取证、接待当事人、庭审发问、举证、发表意见时能够充分行使职权,不受到来自审判人员方面的不当干扰,为律师执业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本院刑事审判庭、审监庭要与司法行政部门的社区矫正机构齐心合力共同作好社区矫正工作,避免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刑事审判庭在向社区矫正机构送交社区矫正人员时法律手续要规范、完备,送达要及时。对于社区矫正机构建议撤销缓刑的案件审监庭要及时受理审查,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裁决。

责任编辑:高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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