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活动中,南乐县人民法院依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以审判方式改革为切入点,以强化法官素质为着力点,以提高审判质量为出发点,采取“五巧”工作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巧用“特殊庭审法”。该院积极采取与青少年身心状况相适应的特殊庭审方式,全力营造充满真切关怀又不失严谨宽松的庭审氛围,使他们在温馨的庭审中接受法律制裁,感受法治教育,沐浴思想洗礼。
二是巧用“四心工作法”。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推行四心工作法。即庭前调查谈心,庭审教育贴心,判前释法用心,判后回访交心,整个审判活动层层递进,衔接有序,最大限度地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工作理念。
三是巧用“预防教育法”。该院开通青少年维权热线,解答青少年遇到的疑难问题。委派资深法官定期到学校讲授法制课,组织青少年学生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用真实鲜活的案例促使青少年自觉做到遵纪守法,从源头上减少了涉少犯罪案件的发生。
四是巧用“亲情感化法”。该院把同情少年被告的不幸遭遇作为教育感化的切入点,与之沟通感情。同时,安排法定代理人或老师等与未成年被告人在法庭上会见,用亲情去抚慰和唤醒他们曾经迷失的心灵。 同时,根据青少年犯罪案件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特邀共青团、工会、妇 联、教育等部门的人员担任陪审员,共同参与对少年罪犯的审判和心理矫治,促使其迷途知返。
五是巧用“缓刑考验法”。该院在审理少年犯罪案件时依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全面考察其平时表现、犯罪动机、悔罪程度、帮教条件等诸因素,大胆适用缓刑和免刑。给其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