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现状,打击执行“老赖”,我院按照中院要求开展了打击执行“老赖”专项活动,该项活动包括清理未结案件、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以及涉民生案件集中清理活动。我院通过以下几方面开展此项活动:
一、延伸主体。我院内部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对外联合公安局、检察院,出台打击拒执罪文件,形成执行合力;先后召开3次联席会议,由各单位“一把手”参加,明确责任分工,互相配合,在全社会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合力。
二、延伸内容。除落实上级要求外,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法院移交的拒执犯罪等线索,公安机关查询、查找被执行人,实行“网上追逃”。妨害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及时发出协查通报,组织力量进行查找,发现行为人的,进行控制并将其送交当地拘留所。检察机关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妨害执行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从严进行追诉,并依法查处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渎职侵权、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我院在执行案件录入过程中加强对“老赖”名单的公布,有效的发挥了威慑作用。
三、延伸效果。我院通过网络、报刊、微博、微信等平台向外公布行动开展情况,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并加强宣传,提供法律服务。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活动公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集中展示打击成果。
此项活动开展后,我院打击拒执犯罪活动有了新的进展 ,一些“老赖”主动履行了案件标的款,但这仍是少数。活动还需要加强宣传,确保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