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上午,南乐县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马鸿斌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5年3月11日,牛战利驾驶李丽红所有的小型轿车沿南乐县城一行路由北向南行驶到昌州路交叉口处,遇原告王会灵驾驶电动自行车载吴耀宁由东向西行驶时相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两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南乐县交警部门因不能证实双方违反交通信号灯情况,事故造成原因无法查清,出具了事故证明。
为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提高审判效率,真正落实“新型合议庭”的要求,马鸿斌院长在庭前仔细阅读了本案各方当事人的诉辩材料和证据材料,并召开庭前会议,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马鸿斌院长庭审前制作了阅卷笔录,明确了案件的多个争议焦点,合议庭成员共同进行沟通交流,一起认真研究案情和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和预案,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庭审结束后,马鸿斌院长与案件相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征求对案件的意见建议。与会人员针对庭审过程积极发言,为推进庭审顺利进行献言献策。最后,马鸿斌院长强调,要通过院长带头办案,落实新型合议庭改革改革措施,努力实现职责明确、分工配合,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院长主审案件,不仅实现了审判职能的司法本位回归,有利于强化庭审、引导法官依法审判,而且通过开庭审理案件,加强庭前准备工作,消除各种庭审隐患,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有助于实现当事人服判息诉。
截止目前,南乐法院已经有一名院长和一名副院长担任审判长进行了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