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午10时,南乐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丽婷担任审判长组成的合议庭在东二楼审判庭开庭审理张某与库某离婚纠纷一案。
2014年已经提出了一次离婚诉讼后撤诉,这是张某第二次提起诉讼。为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提高庭审效率,王丽婷副院长在庭前仔细阅读了本案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材料和证据材料,与合议庭成员一起认真研究案情和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和预案,为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做了充分准备。
庭审中,王丽婷院长严格按照庭审秩序和规则,逐步进行,对案件涉及的每一小细节问题均进行认真反复核对。合议庭成员之间配合默契,分工明确,庭审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均对整个庭审过程表示非常满意,认为其诉求得到了法庭充分的尊重,诉讼权利得到来最大化的保障。
院领导以法官身份开庭办案,起到了良好的标杆示范作用,有助于引导法官立足本职、专注一线办案,充分调动了一线法官的积极性,有效推动审判质量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