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南乐县人民法院干警始终牢记法官神圣使命,坚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司法工作实践中,以保一方平安为己任,狠狠打击各种犯罪,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社会稳定和百姓安宁撑起了一片蓝天,为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人身、财产、民主权利,发挥了审判职能的积极作用,呈现四大亮点。
一是强化审判保稳定。审判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在办案中坚持精心审断证据,准确定罪量刑。截止目前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件人,已审结件人,未结件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在审结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当庭宣判率为100 %。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对于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当日决定是否受理。对进入审判环节的案件,只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就要及时开庭审理,及时宣判,不纠缠细枝末节。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按照普通程序简化审的庭审方式进行审理,确保快审快结。
三是强化管理提素质。“打铁先得自身硬”。该院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首位,认真学习讨论报刊登载的腐败典型和内部通报的违法违纪材料,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反腐防变的警钟长鸣不息,廉洁办案的弦紧绷不松,全体干警的严肃执法意识强,经受住了人情、金钱、权势的考验,在思想上筑成了一道牢不可破的防线,全院形成了工作上比奉献,纪律上比廉洁,生活上比吃苦的良好精神风貌。
四是注重调解促和谐。积极创新调解方法,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始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