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日,原告王某的儿子及其诉讼代理人携带原告王某的离婚诉状及离婚证据来到南乐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反映原告王某的妻子李某(系老年再婚)在原告重病卧床期间,即不尽照顾原告的义务,又不同意与原告离婚,原告曾经于2013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以双方感情未达到彻底破裂程度驳回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离婚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双方至今仍未能和好,现原告坚决要求起诉离婚。
立案庭法官收到诉状及证据材料后,为了了解老人的真实想法,也为了保护老年人再婚不受儿女强加干涉,经合议决定由立案庭的法官随原告的儿子及原告的诉讼代理人一同来到了老人的住处巡回开展立案工作,看到重病在床的老人,听完老人的哭诉,立案庭的法官当即在原告住处办理了立案手续,并且当天将案件转到了业务庭,立案庭法官的工作热情和为人民服务的爱心,让原告及原告的儿子感动不已,原告的儿子在原告的强烈要求下,当天写了一封表扬信送到了法院纪检办公室,原告的儿子激动地对法院纪检工作人员说“立案庭的法官真是百姓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