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乐县法院受理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主审法官通过对双方当事人做细致、耐心的调解工作,原被告握手言和,使受伤的姐妹之情得以修复。
原告韩双某与被告韩贵某系亲姐妹。原、被告均出嫁,父母去世后,被告私自将父母遗留的房屋及土地租与他人,未告知原告。原告找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姐妹反目成仇,原告为主张权利,一气之下将姐姐告上法庭。主审法官开庭审理后,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根据案件事实,首先进行调解,并使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结果不仅使原被告达到了双赢,而且使濒临断绝的姐妹亲情得以恢复和延续,促进了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