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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法院规范司法行为报告获县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

  发布时间:2014-10-13 09:09:32


    10月11日,南乐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县人大会议室举行。县人民法院院长马鸿斌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县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自钦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占美、谷胡玺、宋俊君、张鸿艺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晁瑞祥等委员共20人出席会议。

    马鸿斌院长在报告中指出,县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一创双优”为动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与会人员分三组对县法院规范司法行为报告进行认真评议,经过半个小时的认真讨论,最终全票通过该报告。

责任编辑:高 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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