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法院的纪律、制度在本院的执行情况,督促本院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遵照执行。
二、协助党组和院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审判纪律、行政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三、查办并向党组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情况,调查处理违法违纪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四、受理群众对本院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对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予以追究。
五、对受处分的党员和干警进行考察教育,帮助他们改正缺点。
六、受理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做好复查、复议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