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家暴引发离婚之诉 法院倾心调解和好

发布时间:2013-09-25 18:25:01


    双方父亲关系很好,他们对彼此的感觉也不错。然而当婚后,女方惊讶的发现,男方使用家庭暴力,于是,提起离婚诉讼。9月6日,河南省南乐县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经过耐心调解,男方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道歉悔过,女方撤诉。

    由于双方的父亲关系好,他们很小就认识。在女方的眼中,婚前的男方是一个不爱说话的人,应该是一个老实人,可以托付终身。于是,2012年10月,他们举行典礼仪式,领取结婚证,并开始共同生活。但让张伦红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婚后的程光跃简直像变了一个人,脾气暴躁,有的时候还实施家庭暴力。

    据张伦红诉称,2013年5月24日,程光跃捂住其嘴,并掐住脖子,在口中塞上枕巾,致使其受伤,有照片为证。第二天,张伦红就去公安局报案,双方从此分居。

    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张伦红起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认识到此案是家庭暴力引起的离婚案件,涉及夫妻之间的隐私,具有隐蔽性,当事人举证十分困难。鉴于夫妻感情尚未恶化到破裂的地步,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尤其是对程光跃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程光跃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自己至今仍旧深爱原告,不愿离婚,并表示一定改掉恶习。为了表示决心,到女方家里,向女方父母磕头认错,表示绝不再犯,并说明坚决不同意离婚。

    为了挽救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承办法官在给双方作了大量的调解工作的同时,还经常创造机会让双方单独谈心,最终使双方摒弃前嫌,和好如初,张伦红撤诉(案件中所用人名为化名)。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100606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