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丈夫出轨妻子怒闹离婚 南乐法院耐心调解平怒

发布时间:2013-09-25 18:24:21


    丈夫出轨,妻子怒气冲冲将其告至法院要求离婚。9月6日,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圆满调解了这起离婚案件。

    2009年,原告何兴梅与其丈夫付振平经人介绍相识,婚后生有两个儿子。双方经常因琐事发生吵闹,何兴梅见丈夫经常喝酒,对孩子不管不问,有时还打骂孩子,怀疑丈夫有外遇,并经查证。何兴梅一纸诉状将付振平诉至法院,要求与付振平离婚,并要求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

    案件受理后,何兴梅情绪激动,坚决要求与付振平离婚,并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付振平作为婚姻过错方赔偿其精神损害赔偿金。

    承办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确认双方感情确已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于是针对双方的矛盾焦点,耐心说理释法。最终,付振平主动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并希望何兴梅看在夫妻一场和孩子的份上,争取和好,不愿离婚。但何兴梅坚决要求离婚,对原来的请求却不再坚持。看出何兴梅心软的刹那,法官抓住时机,耐心的劝解和开导,双方终于达成协议,何兴梅放弃了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请求, 付振平抚养长子,何兴梅抚养次子,付振平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付振平自愿返还何兴梅全部婚前个人财产。双方和平分手(案例中所用人名为化名)。

    【法官寄语】

    夫妻有互相忠实的义务,夫妻任何一方违反了这一法律原则和道德准则,换来的必将是家庭破裂,劳燕分飞。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100624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