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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村结婚十二年又闹离婚 南乐法官巧借外力助和好

发布时间:2013-09-25 18:23:22


    他们原本都是同在一个村,共同生活十二年后,女方忍无可忍提起离婚。9月6日,河南省南乐县法院采取庭前调解方式,巧借外部力量,使这对欲离婚夫妻重归于好。

    管再梅与张正光属于同一个村的人,1998年领取结婚证,共同生活了15年,先后生育一子一女。管再梅诉称,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两人爱好不同,遇事不能彼此沟通,双方经常发生争吵,甚至打骂。张正光经常不务正业,喝酒赌博,不尽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因此坚决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及时进行调查走访,分别找双方了解情况,找到了矛盾的焦点所在后,初步认定离婚双方是可以和好的,便认真对双方做说服工作。

    为了趁热打铁,承办法官找来村委会及双方的亲朋好友共同做工作。最终,张正光签下保证书。保证在3天内将欠款还上。如果在发生离婚的事情,则宅基地使用权归管再梅,自己净身出户。签完保证书后张正光当众表态,愿意改掉自己过去的不足,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最终,双方和好,一场持续15年的婚姻得以继续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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