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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法院“三统一配”提升案件质量评查效果

发布时间:2013-09-03 11:53:25


    今年以来,南乐县法院强化三个统一,一个配合,提升案件质量评查效果,大大降低了案件质量瑕疵,提升了审判质效,效果显著。

    一、评查案件与总结经验的有机统一。每月对审结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包括卷宗和庭审过程。建立案件评查分析讲评机制,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对策,形成专题报告。通过评查与调研互动,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目前,已出台评查通报26期,报告8期,有效提升案件质量。

    二、制约机制与奖励机制的有机统一。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制作评查通报,予以全院批评,对裁判文书中发现的问题,公布在一楼大厅公告栏内,让出错的法官真正感到“出出汗、杀杀菌、排排毒”。对评查出的优秀裁判文书和卷宗,予以全院表扬,并总结先进做法,予以全院推广。

    三、评查结果与绩效考核的统一。该院制定评查细则,对评查机构和人员,评查对象,工作程序,评查标准,结果运用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评查结果与绩效考核直接挂钩,并作为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的直接依据,每月统计公布一次,成为全院干警工作的“加油站”,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

    四、质量评查与审判监督相配合。通过质量评查发现重大错误时,将案件及时转入审判监督程序,有效确保司法公正。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认真做好质量评查,寻找原因,提出对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提升审判质效。

    上述措施实施后,该院半年绩效考核与去年年底相比上升20多个名次,发回改判案件由原来的倒数进入前三,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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