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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法院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

发布时间:2013-08-03 14:59:14


    为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法院系统的贯彻落实,着力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7月份以来,河南省南乐县法院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截止到7月31日,所有干警均向纪检监察室作出零持有的报告。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和《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要求,该院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此项活动。

活动通过自查上报、甄别确认、自行清退、总结验收四个程序,对本院干警所持有的会员卡一律进行清退。活动中,明确会员卡范围,即包括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自费和所在法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发给干警、职工的会员卡除外。

    活动中,该院加强宣传教育,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干警及职工;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吃透精神,带头清退、发挥表率作用。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活动健康开展,使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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