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在陪审工作中实施了三项转变,调动了人民陪审员履职的积极性,促进了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提升。
由“一员”向“多员”转变。该院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界、威望较高、熟悉民情、方便协助做工作的独特优势,积极邀请参与协助送达、案件调解、重大执行、审务督察以及法律宣传等,实现了人民陪审员从 “审判员”向“联络员”、“协调员”、“调解员”、“宣传员”、“监督员”等多重角色的转变。
由“庭审”向“全程”转变。该院强化陪审职能,人员不仅仅只是参加庭审。开庭前,该院提前交代案情,陪审员可阅读案件相关资料,使人民陪审员能够很快进入角色,熟悉案件争议焦点,发挥陪审作用。陪审员可参与案件调查事实与认定,并发表独立意见,进一步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感,提高工作积极性。
由“帮忙”向“考核”转变。该院加强对人员陪审员的考核。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努力为人员陪审员提供陪审补贴,调动工作积极性。加强对人员陪审员的考核,实行百分评定制,将庭审纪律、出勤率、司法礼仪等情况登记入档。
对于表现优异的人员陪审员,向其工作单位建议优先提拔和使用,增强陪审工作归属感。
上述措施实施后,该院的参审率达到80%以上,人民陪审员参与的案件调撤率达到69%,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