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组法。将现有人员和装备分为两个执行小组,相互配合,相助支持,强化执行力度。通过业务学习、培训指导、传帮带分组引入竞争激励机制等措施,提升该院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大纠纷化解力度。
二、延伸法。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与法院内部各庭室形成联动,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如果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相关其他诉讼信息,及早行动,打下和解坚实基础。
三、告知法。向申请人发放监督卡,释明执行中存在的风险。强化教育引导,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及相应后果,以及以物抵债的处理方法和程序,拖延执行与自觉履行的效果差异,打消被执行人的拖延心里。
四、换位法。转变执行思路,坚持和谐执行,注重换位思考,让双方当事人站在对方角度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打消双方“斗气”心里,真正化解矛盾纠纷。
五、借力法。巧借外力,在政法委的配合下,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发挥联络员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配合协调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联合公安、银行、工商、房管、车管等多个部门,统一查询身份、存款、车辆登记、工商登记等信息,与派出所、乡政府、司法所等共同执行,加快执行速度。
截至目前 ,执结220件积案,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化解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