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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法院人民法庭“三转变”提升社会满意度

发布时间:2013-06-24 15:07:07


    一、转变作风。针对农村生产季节性强、外出打工情况较多、民间纠纷多为“斗气”随意性大的特点,该院三个人民法庭转变工作作风,设立“值班法庭”,随时接受群众咨询,予以必要的法律指导,及时化解纠纷。今年以来,共提前化解43起纠纷,让双方重归于好。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审理,减轻当事人讼累,并实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转变文风。在农村的离婚、宅基地等纠纷中,拟定判决书时,征求乡村工作人员意见,减少生涩用词,降低当事人阅读难度。通过裁判文书评查改变了以往当事人诉辩主张后直接进入经审理查明的模式,而是罗列双方证据,对于有争议的证据,说明采纳与否的理由;争议较大的案件在文书后附带法律条文和法官寄语,让当事人从文书上看得懂、在法律上明白,在道德上反思,有所感悟,胜败皆服。

    三、转变职能。由“裁判纠纷”转变为“化解防范纠纷”。兼顾执行,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不顾风雨,协助执行,最大化最快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先进事迹为省级媒体报道。开展法制宣传,积极回答群众反映问题,提升法律意识。、

    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制宣传3次,解答咨询500人次。农忙季节服务。在农忙之际,法官们利用工作之余,走村串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涉农案件,坚持“立、审、执”三优先原则,开通 “绿色通道”,切实方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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