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审理。集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先审理、后收费”,当天立案、当天送达、当天移交,单独设立台账,并为农民工主动提供法律援助。对小额欠薪纠纷侧重现场调解,减少诉讼成本。设立巡回审判庭,深入案发地,巡回调解和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二、提前预警。成立“拖欠进城务工人员”领导小组,对有信访苗头的群体性纠纷提前介入,及时掌握情况,并制定合理应急预案,同时及时向中院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争取帮助支持。通过该机制化解群体性纠纷3起,主动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消除不稳定因素。
三、联动调解。引导当事人采取协商方式解决纠纷,加强与行政机关和基层组织的联系沟通,将司法、仲裁、工会等多种调解形式有机结合,与工商联联合建立民事纠纷调解指导中心,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合理化解矛盾纠纷。
四、加强宣传。利用报纸、网络、微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将常用法律条文打印成宣传彩页进行发放,进村入户实地解答法律咨询,主动到农民工聚集的建筑工地进行法制宣传,从源头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先后共发放宣传彩页1万余份,上法制课24次,受教育群众120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为市电视台跟踪报道。
上述措施实施后,该院劳动案件调撤率达到84%,达成调解协议的同时当场履行支付工资款,取得了显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