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查责任到人。将改进司法作风与各项主题教育相结合,转变观念。院党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诉信访案件实行审务评议,监察室对干警的庭审、出勤情况和工作作风情况实行日常督察,设立专职审务督察员,对案件质效实行专项督察。
二、督察形式灵活。将改进司法作风与各项主题教育相结合,转变观念。通过随进抽查,重点评查,向群众发放监督卡,回访案件当事人等方式,主动对全院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同时注重技术保障,安装门禁系统,设立指纹识别,安装监控系统,对院内各个重点环节进行监管。
三、督察范围广泛。把立案、开庭审理、执行、结案归档纳入督察范围,跟踪督察案件办理各环节,预防程序瑕疵,专项督察标的额较大、发改、再审以及有信访苗头的案件,避免实体错误。将以查处为主要手段的事后监督前扩展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将定期督察与临时抽查相结合,进行全方位、无缝隙的检查。
四、督察结果运用。归纳总结督察结果,建立督察档案,定期向全院进行通报,内容显示在一楼大厅大型显示屏上,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作为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的依据,存入个人绩效档案,实行“一次违纪、终生留痕”。
自今年实施审务督察以来,该院审结1068件,无一新发涉诉信访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