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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法院三项措施从源头防范未成年人犯罪

  发布时间:2013-06-24 10:47:00


    一、领导重视。建立标准化少年法庭,成为独立建制。院长带头送法进校园,结合未成年人身边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效果显著,活动受省高院通报表彰。

    二、形成联动。通过登门走访,通报情况等形式,与检察院、团委、妇联、教育局等形成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司法为主、社会参与、共同负责”的大预防格局。

    三、形式多样。该院通过邀请未成年人参观模拟法庭;发放宣传手册及宣传彩页;进社区,向家长发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公开信;发放维权联系卡;针对“望风”、“讲义气”等引发犯罪的典型情况进行公开宣讲等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上述措施实施后,该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由07,08年每年受理10多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下降为近三年每年受理四五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下降了一半,取得了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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