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长参与。该院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开展时间及目标任务;成立了以院长马鸿斌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院长定期组织沟通交流,由相关部门进行调研,撰写调研报告;针对审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内外联动。该院形成立案、审理、执行协调的格局,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对涉及金融机构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快立、快审、快执。同时,启动执行联动机制,积极与公安、检察、国土、工商、税务、房管局、车管所等部门联动,形成高压态势,迫使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三、源头防范。召开由辖区内各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就如何稳定金融秩序、进一步规范当地金融市场等问题进行座谈;对金融机构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共发出司法建议4份,提出整改意见10多条,相关金融机构予以积极整改落实;为增强金融机构的法律意识对其员工进行法律培训,协助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内控防范机制。同时,主动走乡入户,宣讲相关法律政策,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提升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从四月份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审理金融案件47件,涉案标的达517万余元;执结金融案件24件,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受到了金融机构和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