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警务用车,杜绝经商营利
作者:赵玉民 发布时间:2013-06-21 16:37:07
2003年6月19日上午,南乐县人民法院召开“规范警务用车,杜绝经商营利”动员会。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和违规经商营利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案例的通报;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献赋就警用车辆、公务车辆的使用,驾驶员应该注意的事项做了具体安排;党组书记、院长马鸿斌要求全院干警规范使用警用车辆,认真排查是否存在经商营利活动,杜绝干警参与经商活动。全体干警认真参加了会议,会后立即开展排查、认真进行总结讨论。
责任编辑:高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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