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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者家人智障遭遇起诉难 法官倾心调解助维权

发布时间:2013-04-30 11:19:45


    骑自行车被汽车撞上,终因治疗无效死亡。死者的家属中父亲去世,母亲和妹妹皆为智障,在如何维权上遭遇难题。经努力,该村村委会代死者母亲提起诉讼。承办法官经过多次倾心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4月27日,河南省南乐县法院审结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12年11月21日,王富民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106国道由南向北行驶到南乐县西邵乡五花营村道班时,遇何海军骑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尾随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何海军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南乐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认定,认定王富民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何海军不承担事故责任;何海军受伤后在南乐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花医疗费79813元,终因治疗无效死亡。王富民经审判被判刑。

    事故发生后,由于何海军的母亲及妹妹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村委会以何海军母亲的名义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村委会与保险公司始终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村委会认为赔偿数额太少,承办法官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认真计算数额,并讲明相关的法律程序,让村委会能够综合判断。而保险公司也一直不接受调解,有一次调解从上午一直调解下午1点多,承办法官放弃了休息,本来双方就要达成调解协议,但保险公司代理人称还需要请示,又无疾而终。但承办法官没有放弃努力,仍是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自愿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6万元,一场纠纷终于充分化解(案例中所用人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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