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法院 车文婷
3月26日,南乐法院出台了《人民陪审员职务补贴办法》,细化人民陪审员补贴制度,为人民陪审员履职进一步创造了条件。
这是该院健全陪审工作机制的一个缩影。2011年以来,该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建立一整套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审判、调解等制度,形成了以规章制度管人,以案件质效说话的给力机制,极大激发了人民陪审员工作激情,全面提升了陪审工作规范化水平,有效促进了案件质效的提高。
一是优化选任机制。把好“选任”关,注重严格规范选任程序,以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兼顾行业、性别、年龄等因素,确保覆盖面的广泛性,兼顾专业性,以“审而能议”为准则,充分挖掘陪审最大效能。
二是健全参与机制。将陪审员使用范围扩展至审判活动全程及其延伸阶段,充分发挥陪审员作为纠纷化解员、执行参与员、信访接待员、法制宣传员、廉政监督员的“五员”作用。
三是完善培训机制。严格进行岗前培训,帮助做好参审准备。每年年初适时修订全年人民陪审员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法律讲座、庭审观摩、座谈交流等形式,逐步提高人民陪审员实际办案能力。同时注重在办案实践中,提升陪审员的法律思维和群众工作能力,切实提高其综合素质。
四是全面保障机制。积极协调县人大、财政局等部门,争取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经费投入,并及时制度跟进,配套出台相关办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各项经费落到实处。此外,还主动加强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争取所在单位的理解支持,解决陪审员的后顾之忧。
五是强化监督机制。修订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度考核办法,将人民陪审员纳入部门廉政责任制考核范围,将陪审员勤廉执法情况与部门负责人的廉政目标考核挂钩。加强对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信访接待等工作的督查,严格奖惩措施,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六是量化考核机制。为有效杜绝“只陪不审”现象,该院为每位人民陪审员建立个人业绩档案,将庭审纪律、出勤率、工作态度、司法礼仪等情况登记入档,同时细化陪审员考核标准,实行百分评定制,最终成绩作为年终量化考核、奖惩以及任期届满后是否继续留任的依据。
据统计,今年1月至4月,南乐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各类案件152件,调撤案件106件,调撤率达到69%,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