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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法院“三同步、两公开”工作获肯定

发布时间:2013-04-10 10:36:08



  4月10日,一起关于危险驾驶的刑事案件在河南省南乐县法院一审开庭。在庭审现场,原先只在法台上出现的电脑显示器出现在了双方当事人席上。庭审过程中,书记员的记录逐字、逐句、逐行、逐段显示在双方当事人面前。当事人对记录提出的异议在征得法官同意后,可实现即时修改。

  这是南乐法院开展庭审“三同步”工作的一个缩影。庭审“三同步”即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为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该院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三同步”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上级法院要求实行庭审“三同步”的文件下发后,马鸿斌院长在第一时间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尽管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的问题,但院院领导想方设法协调解决经费问题,加强经费保障,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到位。

     二是稳扎稳打,逐步推进。该院加强技术保障,确保能录、能储、能调,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调试、维护,保持稳定运行,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庭审直播并进行培训,确保出现的故障和技术难题能够第一时间在现场予以解决。对书记员加强速录训练,确保能够跟上当事人及代理人语速。

  三是加强监督,确保落实。该院将是否实施庭审“三同步”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并组成专门小组予以检查,分管领导每天打开电脑即可以查看相关落实情况,检查情况到人、到案、到部门并当即进行通报,极大的调动了各庭室开展庭审“三同步”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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