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虬枝铁干立苍茫,古木今人共朝阳。一纸令书彰法度,悬牌敕印护年光。”在南乐的土地上,有 20 株一级古树静静伫立,它们是岁月的见证者,是历史的活化石,它们扎根于南乐这片沃土,历经风雨,见证了南乐的变迁与发展。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环境的变化,这些古树的生存面临着诸多挑战,保护它们迫在眉睫。
作为众多古树中一颗璀璨的明珠的唐槐,它历经千年风雨,依然枝繁叶茂,它是自然的馈赠,更是南乐深厚文化底蕴的象征。为了给唐槐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护,4月11日上午,南乐县法院在南乐县唐槐公园发布了司法保护令。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雷振,冯院长赵洪波,县林业中心主任宋晶,县人大农工委主任郭永超,城关镇政府副镇长张志捧及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活动。此外,还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崔凤俭、田中华、刘世英到场,监督和见证这一重要时刻。
活动现场,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雷振强调了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性,指出司法保护令的发布是对古树保护的有力支持,将为古树的健康生长保驾护航;副院长赵洪波详细解读了司法保护令的内容,强调任何违反司法保护令的行为,都将依法受到严厉惩处。
城关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会积极履行管护责任,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共同守护好这棵珍贵的唐槐。
人大代表们纷纷发言表示,司法护绿让古树“老有所依”,要为法院的创新举措点赞,并就如何保护好古树提出可行性建议。
“以前觉得古树是‘神仙树’,现在知道它受法律保护,咱老百姓也得出一份力!”村民张大爷边看司法保护令标识牌边说。
在发布司法保护令前两日,南乐法院联合县林业发展中心为全县20株一级古树逐一挂上了“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牌”,以司法保护守护绿色历史。不要小看这一块块牌子,它们可是古树的 “护身符”。牌子上不但明确了古树的基本信息,更重要的是,向社会宣告了司法对古树保护的决心。
每一株古树都是“望得见历史、留得住乡愁”的生态地标。此次古树名木保护行动,不仅仅是挂上保护牌、发布司法保护令,更是一次对全民保护意识的唤醒。从千年唐槐到全县古树,从一纸保护令到全民齐行动,南乐县人民法院正在以法治笔墨续写古树与城市共生的美好篇章。下一步,南乐县法院将继续秉持生态司法理念,与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一起,为守护南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