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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司法调解显温情,一案双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5-01-21 08:32:42


1月20日,南乐法院调解一起保险公司追偿案件,在法官的精心调解下,实现了“一案双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生动诠释了司法便民的新实践。


基本案情

2024年1月,陈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吉某驾驶四轮电动车在道路上相撞,事故导致双方车辆受损。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陈某所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后,人寿保险公司向陈某的车辆损失进行了赔偿。基于保险条款及法律规定,人寿保险公司在赔偿后取得了向事故责任方吉某追偿的权利,追偿金额为11330元。

吉某指出,事故同样给自己的车辆造成了4000元的损失,希望这部分损失能在本案中与保险公司的追偿金额进行折抵,以减少双方的诉讼负担,实现公平合理的赔偿。

处理经过

法官没有简单地遵循传统诉讼程序,而是积极践行司法便民理念,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耐心调解。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深入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法官提出了一个既保障保险公司追偿权,又兼顾吉某合理赔偿请求的调解方案。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损失折抵后,由吉某赔偿保险公司追偿金额6000元,并当场履行,该纠纷一次性解决,此后双方互不追究

这一方案同时解决了保险公司和吉某的诉求,真正实现了“一案双解”,实现了当事人权益最大化,减少了司法程序的繁琐,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同时也是南乐法院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司法便民理念的生动体现。

责任编辑:政治部 杨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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