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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解土地纠纷 守民之根本

发布时间:2025-01-07 08:58:06


近日,南乐县法院韩张法庭依托“全流程”解纷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全过程,实质化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李甲、李乙系同村村民,承包地东西相邻。1978年该村分地时,李甲家分得0.78亩,李乙家分得1.17亩,之后该村土地未进行调整。2016年,李甲、李乙均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李甲证上记载案涉相邻土地面积为0.87亩,李乙证上记载案涉相邻土地面积为1.01亩。2024年,李甲发现自己耕种的土地面积实际少于其应耕种面积,以李乙侵犯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由诉至本院。

承办法官张晓飞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到双方所在村委会,与包村书记、村委会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引导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并到李甲、李乙承包地进行实地测量。但经过多番调解,两人的意见未能达成一致。到了开庭当天,法官再次向两人做起了调解工作,但两人仍争执不下,坚持要法官判决,法官根据案件事实,依法作出了判决。

为彻底化解两人之间的矛盾,推动案结事了,法官在做出判决后,及时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判后析理,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希望二人可以基于几十年的同村村民关系,各自都能做出退让。经过多次的沟通和调解,两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在包村书记、村委会党支部书记的见证下,张晓飞法官组织双方对案涉承包土地面积进行测量,将李乙侵占的李甲的土地返还给李甲,双方纠纷至此成功化解。

下一步,南乐县法院韩张法庭将继续围绕“诉前、诉中、判后”开展全流程、全方位调解工作,形成调解合力,并积极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从源头上减少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

 

责任编辑:政治部 杨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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