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常态化,增强普法宣传效果。12月20日,四名个体户代表走进南乐县法院,旁听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

在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后,伴随着一声清脆有力的法槌敲击声,庭审正式开始。首先原告对事实与理由进行了陈述,称其与被告合作过程中向被告出售写真、喷绘、车贴等物品,后被告未按双方约定支付货款,故起诉被告要求其支付。在审判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紧紧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整个庭审活动高效顺畅、效果良好,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审判人员与旁听人员进行了座谈,旁听人员对庭审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庭审程序规范、语言严谨,审判员审判经验丰富,并表示通过此次旁听,切身感受到了司法程序的公正、严谨和庄严以及法院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今后将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规范经营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办案过程就是普法过程。下一步,南乐县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力度,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