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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小案不小办,“锦”上再添花

发布时间:2024-12-16 11:55:21


近日,南乐县法院近德固人民法庭崔晓艳法官收到一束鲜花和一面印有“温情断案平离婚 公正司法护权益”的锦旗,当事人王某向崔法官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原告王某被告张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儿子。双方在婚后跟他说期间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王某曾于2023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张某不同意离婚,且王某又未能提交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的证据,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未能做和好工作,王某再次诉至法院。

受理此案后,崔法官立即查阅卷宗。离婚案件无小事,每一件离婚纠纷都牵扯到很多情感因素和法律关系,为了一次性处理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崔法官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调解,认真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和委屈,尽心平复当事人的情绪,细致耐心地解答问题,为当事人释法明理。但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且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争执不下,调解未果,遂崔法官组织双方庭审,庭审结束后,崔法官并未放弃做调解工作。在经过与原、被告交谈后,询问被告的真实想法后,崔法官初步判定双方已无和好的可能。随后,经过崔法官长达近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和释法说理,成功将双方分歧逐渐由1缩小至0。将双方离婚纠纷、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一并进行化解。在崔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签署了离婚调解协议,既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又收获了当事人的满意,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一案止百争。”

一捧鲜花,一面锦旗,承载着当事人的感谢,更包含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履职担当的更高期待。南乐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真正做到以“小”案件服务“大”民生,以司法之力守护万家灯火。

 

责任编辑:政治部 杨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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