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乐县法院近德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不但解决了离婚纠纷,还把之前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并予以解决,圆满地化解了双方矛盾。
王某(男)与张某(女)2023年自由恋爱并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无稳定感情基础,婚后未生育子女,导致两人婚后生活矛盾不断。2023年年底双方发生矛盾被告将原告的奶奶打伤,导致被判刑并附带民事赔偿。2024年9月原告向其他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24年11月其他县人民法院移送至南乐县法院。
崔法官收到案件后高度重视,在查阅卷宗后,向其他县法院原承办法官、被告所在村委会、被告父母多方联系,被告方对当初原告结婚时彩礼问题有所不满,同时由于双方家庭涉及有刑事案件发生,双方不满情绪持续增加。崔法官认为本案系离婚案件,要想解决问题,需要把之前的问题也解决掉,最好通过调解的方式。崔法官多次联系被告家属和村委会,与其反复进行沟通;另一方面与原告及原告村干部联系,了解当事人真实想法。经过调查,崔法官提出将之前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和本次离婚同时处理的调解方案,经过多次劝说,逐步消除了原告和被告的对抗情绪。双方消除了心中顾虑,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双方自愿离婚,王某不再主张张某将其祖母打伤的损害赔偿款。
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南乐县法院一直重调解、慎判离,注重人情关怀,以期望双方当事人都能慎重对待婚姻观念。这起离婚纠纷,自收案到调解结案,不到半个月时间,体现了南乐县法院家事法官较高的调解能力,也体现了南乐县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目标和司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