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南乐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谎称可以为学生办理高中入学事宜的诈骗案,并邀请南乐县博文中学师生代表共计五十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庭审开始前,师生们参观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党建展览室、审判庭、羁押室等场所,观看了普法教育宣传片,聆听了本案简介及相关法律法规介绍,对法院的工作流程及职能有了初步的了解。
上午十点整,随着审判长张晓丽法官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本案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可以找关系为孩子办理入学事宜,虚构报名费、资料费、其他办理上学的费用等理由先后骗取两名家长4.8万余元,被告人胡某将所得赃款用于日常消费。
庭审结束后,本案审判长张晓丽法官进行了现场法治教育并告诫到场的学生,要靠自己的真实成绩、正规的渠道报考心仪的学校;同时希望通过到场师生们转告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人之常情,但家长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通过正当途径了解入学政策,天上不会掉馅饼,通过“走后门”进好学校的想法不可取,如果不幸被骗,应注意保存相关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及时报警挽回经济损失。
下一步,南乐法院将继续开展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旁听现场庭审等活动,增强广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通过“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用“活教材”敲响“警示钟”,着力提高师生及家长学法、懂法、遵法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