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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法院规范警车管理促进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3-03-15 11:49:44


  为进一步规范警车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做到警钟长鸣、监督到位, 3月13日,南乐法院召开警车专项会议,会议强调:

  一、警车仅限于公务活动使用。严禁酒后驾驶警车;严禁警车外借、挪用;严禁开警车参与婚丧嫁娶等活动;非警务活动不得停放在宾馆、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地。节假日期间,除保留一部值班车辆外,其他警车一律加贴封条,钥匙统一保管,特殊公务确需动用警车时,必须事前将事由、时间、路线等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院长签字批准。

  二、警车管理纳为日常和年终考核项目。明确凡是违反警车管理的,一律依照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并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南乐法院纪检部门采取跟踪督察、定点督察、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警车使用进行不间断督察,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定期进行警车使用情况通报。

  会后各位干警纷纷表示,通过这次会议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一定严格遵守警车管理规定,树立法院公正威严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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