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件关乎大民生。”8月15日,南乐法院执行局以“如我在执”的态度高效执行完毕一起涉民生案件,做到了小案不小办,真心为民办。

这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因被执行人王某某未在约定期间内向赵某某给付劳务费2200元和案件受理费25元,赵某某依法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8月12日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王世龙第一时间向王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冻结,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查控其名下仅有零星存款,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王某某电话沟通,通过执行系统进行执行约谈,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会面临拘传、拘留和列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的法律后果,充分释法说理。最终,被执行人于8月15日主动履行全部案款及执行费,该案仅用4天执行完毕。
简案快执,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诉求。南乐县法院从案件实际出发,以“如我在执”的理念,力求在保障法律权威的同时,设身处地的把人民群众的“小事”视为自己的“大事”。下一步,南乐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将胜诉法律文书兑换成申请人手中的“真金白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