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在“8.15”全国生态日前夕,南乐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干警到南乐西湖司法保护基地开展专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标语、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以《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为切入点,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干警们耐心解答群众日常生活中与环保问题相关的法律困惑,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册、宣传单200余份,解答相关法律问题20人次。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全国生态日”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进一步树立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意识。下一步,南乐县法院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司法职能,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用司法实践守护绿水青山,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