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的全国法院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鸿斌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了重要指示,要求全院迅速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四项措施,认真落实王胜俊院长提出的“四项工作”要求,不断开创全院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将全年反腐倡廉任务进行分解,签订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院党组书记、院长马鸿斌与南乐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庭、室、局、处、队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着力探索源头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积极健全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有权就有责,失职必追究”。
强化三个监督,努力实现“三不”。加强自我监督,实现“不想腐”。将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与廉政文化活动相结合,使全体干警处处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促使全体干警自觉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将他律变为自律。强化外部监督,实现“不敢腐”。除了继续发挥举报录音电话、举报信箱的作用外,开辟法院外网、微博反腐渠道,实现法院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深化内部监督,实现“不能腐”。树立“宽容即纵容、纵容即毁容”的理念,实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机制,把审判权力运行过程中各个可能出现不廉行为的环节、风险点均纳入到监控范围内,从内部确保班子过硬、政治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
增强三种意识,开展案件大排查,预防和防范纠纷。增强大局意识。落实院领导、庭长的管理责任,全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针对矛盾焦点加大调解力度,避免矛盾激化。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克服消极等待、麻痹大意思想,对排查出的案件,要主动约见当事人,了解信访人的思想动态,完善处理方案和期限,群策群力化解矛盾。增强宣传意识。
延伸审判职能,走村入户进行清查,深入群众进行调研,宣传法律,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问,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解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