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乐县法院韩张人民法庭通过判后答疑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案矛盾纠纷。被告主动履行后双方服判息诉,为这起双方纠缠近三年之久的矛盾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原、被告本是同村村民,2019年9月份,被告苏某因经营需要向原告李某借款20000元,出具借条一支,此后双方因资金周转多次更换借条。2021年9月双方因还款事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后,南乐县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认定,判决被告苏某偿还原告李某偿还借款20000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因双方积怨较深,被告苏某仅同意支付本金,不同意支付利息,判决执行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张晓飞多次与被告苏某电话沟通,并邀请其到韩张法庭当面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晓以利害,最终被告同意全部履行本金、利息及诉讼费,双方握手言和,化解了多年的矛盾。
南乐县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深度践行化解矛盾纠纷的“枫桥法庭”经验,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和心声,着力加强对当事人的劝解和疏导,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更加积极地发挥参与基层治理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