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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剑执行】南乐县法院开展“豫剑执行”第二次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3-03-31 09:46:03


为全面积极落实省高院“豫剑执行”活动要求,3月30日清晨6时,南乐县法院全体执行局干警集合完毕、整装待发,以小标的案件和涉民生案件为重点,全力开展执行工作。活动当天结案21件,其中执行完毕13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46.63万元。


在刘某甲、郭某某申请执行刘某乙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执行干警研判案件后前往被执行人刘某乙家中。因担心被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刘某乙不敢面对执行干警,逃避执行。后经执行干警与刘某乙妻子耐心明理释法,并讲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被纳入失信名单、拘留、移送拒执罪等法律后果,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联系并全部履行,案件立案8天即执行完毕。

“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南乐县法院积极利用清晨、傍晚等时机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在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络查控的同时,综合运用财产查控措施和拘传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积极开展线下调查,共拘留6人,首执案件结案83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80.61万元。今后,南乐县法院将以此次“豫剑执行”专项活动为契机,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实的执行举措,全面推进专项执行活动扎扎实实开展,掀起“豫剑执行”活动新高潮。

责任编辑:政治部 杨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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