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执行质量、效率、效果,南乐县法院以小标的案件、涉民生案件为突破口,全力开展“豫剑行动”专项执行活动。3月25日清晨6时,南乐县法院全体执行局干警整齐列队、整装待发,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雷振作动员讲话,执行干警立即兵分两队,奔赴执行现场。

在马某某与安某某民间借贷一案中,执行干警前往千口乡被执行人安某某家中。听闻风声的安某某从南乐家中逃至在河北省大名县的养殖场中躲避执行,执行干警随即驱车前往大名县将被执行人带回。了解到被执行人养殖的鸭子正值成熟期需人照料,执行干警耐心明理释法,本着善意文明理念督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未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当场履行3000元,申请人也表示理解,愿意宽限至被执行人鸭子成熟卖出后再履行剩余部分。
执行过程中,干警结合不同案件实际情况,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使用强制执行措施,逐案分析研判、合理调整方案,确保专项执行活动规范高效。当天专项活动共拘传被执行人6人,结案4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6.5万元。
下一步,南乐县法院将以高强度、高密度的执行活动,保持对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真正打出声威、打出权威,持续巩固攻坚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