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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横穿马路被撞飞殒命 肇事者积极赔偿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3-02-04 14:34:36


  一行人横穿马路,先是被撞飞,又被被撞的半挂车从身上轧过,最终殒命。而肇事司机由于积极赔偿获得缓刑。2月1日,河南省南乐县法院审结了这起交通肇事案,以赵三卓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1年11月6日15时30分,被告人赵三卓驾驶小型轿车沿106国道由北向南行驶到南乐县杨村乡南清店村时,与由东向西横穿马路的李梅香相撞,李梅香被撞抛起摔倒在公路上。之后赵三卓在躲避中又与王雨宁驾驶的由南向北行驶的半挂车相撞,半挂车从李梅香身上轧过,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李梅香当场死亡,赵三卓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南乐县交巡警大队认定,被告人赵三卓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事发后赵三卓离开事故现场。2011年11月8日被告人赵三卓主动到南乐县公安局交警队投案。

  另查明,赵三卓驾驶的小型轿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被害人李梅香近亲属各项损失共计222000元,赵三卓赔偿被害人近亲属7000元,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三卓违反交通运输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属肇事后逃逸。被告人赵三卓主动到交警部门投案并如实供述,应认定为自首。鉴于其自首且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如上述判决。 (案例中所用人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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