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南乐县法院荣获2021年度打击传销工作“先进单位”、1人荣获“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22-08-29 17:52:13


近日,濮阳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传来两个好消息,南乐县法院荣获“全市2021年度打击传销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综合审判庭副庭长程尽华同志荣获“2021年度濮阳市打击传销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21年,南乐县法院认真落实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和我县市场监管部门共同行动,有效遏制了传销违法行为,保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了市场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

打击传销工作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和谐发展的一项长期、重要而艰巨的任务。今后,南乐县法院将继续保持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高度重视,继续做好涉传销行政案件、非诉审查案件工作。同时精心组织、丰富宣传形式,大力开展以防范传销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提醒广大群众:在生活中务必增强防范意识,远离传销,珍爱家庭,不抱有“不劳而获、一夜暴富”错误心态,避免落入传销陷阱,如发现身边有从事传销的活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避免造成损失。

责任编辑:政治部 苏光耀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100748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