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河南省南乐法院接到喜讯,该院再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实现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三连冠,并在与当地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的竞争中名列第一名。
南乐法院于2002年、2007年先后两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12年该院“省级文明单位”已经届满,再次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南乐法院全体干警追求和奋斗的共同目标。
2012年南乐法院创建文明文件的形势不容乐观,面临当地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药监局的激烈竞争,对手单位都是财大气粗的行业,但南乐法院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领导下,紧扣省级文明单位标准,促进创建工作。全院上下结合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和法院工作实际,大力加强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并丰富创建载体,务求取得实效,提升了南乐法院的软环境。南乐法院的各项工作均有了不同程度的上升,实现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审判工作的相互促进健康协调发展,最终排名名列所在县第一名。
在新的一年里,南乐法院将继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法院良好服务形象,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和优异的工作成绩,再写南乐法院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