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乐县法院按照省市法院积极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要求,在院领导的统一安排下,以“清案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制裁和打击“老赖”工作力度,克服重重困难,团结一致,不辞辛苦,终于执结了一起拖欠二年之久的农民工工资案件。
2011年,张红雷等20名农民工跟随包工头李永福为南乐永丰粮业有限公司建设粮仓,但工程完工后,20名农民工只是拿到了白条。20名农民工一直讨要无果,便向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也向县信访局进行了集体上访。劳动保障监察局向南乐法院行政庭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标的金额虽小,却是20名农民工辛辛苦苦的血汗钱,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一直未能找到包工头李永福,查遍全县十几家金融机构,也未能查到李永福的银行存款信息,车辆和房屋登记等不动产情况也未能查到。行政庭人员没有放弃努力,又想到查找发包方王金财的信息,但仍是人财均无下落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行政庭承办法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联手劳动保障监察局共同做建设方南乐永丰粮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高贵根的思想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通过多次耐心地说服和教育,高贵根终于同意支付20名农民工1.5万元的工资。2013年1月16日上午9时,20位农民工欢天喜地领到拖欠两年的工资。(案例中所用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