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下午,在一起案件开庭审理结束后,河南省南乐县法院两名执行法官来到当事人张蓝青的面前,出示了相关证件和拘留决定书,并告知了相关权利义务。旁边人都看得一头雾水,这是怎么回事呢?(人名为化名)
原来,张蓝青与他人有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已经做出生效判决,但张蓝青拒不履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应当予以司法拘留。在拘留过程中,南乐法院执行局人员又找来张蓝青的亲朋好友协助做工作,老赖户终于表示要积极配合法院履行法律义务。
这是南乐法院采取协同司法模式的一个缩影。长期以来,执行过程中存在“人难找”、“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更难求”的情况,南乐法院执行局面临这种情况,采取协同司法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并且执行满意度不断上升,目前名列全省第八。
内部协同促案结事了。南乐法院坚持立、审、执一盘棋,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同时与院内各庭室建立联动机制,如果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相关其他诉讼信息,执行局可以及时发现,及早行动,事半功倍,形成合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外部协同促案结人和。南乐法院联合公安、银行、工商、房管、车管等多个部门联动,创新性的将全部执行积案需要查询的信息汇总,统一查询身份信息;统一到五大银行查询存款信息;统一查车辆登记信息;统一查工商登记信息。同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村中德高望重人士加强联络沟通,建议信息通报,协助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让被执行人能够主动配合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