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执行事务分段集约 执行业务繁简分流 南乐县法院探索执行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1-12-20 16:16:53


2021年以来,南乐县法院建立“繁简分流+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模式,实行执行事务集约管理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相结合的执行办案工作机制,执行质效显著提升。

一、执行事务分段集约提高执行效率

为进一步优化执行人财物资源合理配置,加强执行流程规范管理,南乐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将执行流程中事务性工作集约化处理,将委托事务办理、事项督办、终本动态管理等事务性较强的工作交由专人进行集约化处理,对各项事务性工作明确岗位职能,细化责任清单,让身处执行一线的执行员将更多的精力投入执行办案过程中,进一步提升执行效率和质量。

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成立速执团队

2021年以来执行局探索执行团队改革,在执行指挥中心推进执行案件繁减分流,明确划分标准,将所有执行案件分为简易案件和普通案件,实现执行流程的繁减分流、快慢分道,推进进一步实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同时,在执行局内部设立执行速执团队,将繁案、简案区分开来由不同团队专人办理。速执团队负责执行案件标的额较小、便于执行的首次执行案件,确保简单案件高效执行、能结尽结;繁案团队负责评估拍卖、案件标的额较大等疑难复杂执行案件,实现繁案执行效果,速执团队、繁案团队相互配合,提升整体执行质效。

三、“办事”“办案”有机衔接

在各执行团队内部设立专人负责与执行指挥中心对接事务性工作,形成分工不分家、分组不分割的配合衔接机制。“办事”人员做好执行事务性的辅助工作;“办案”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执行,充分发挥各执行团队中办案人员的统筹能力和头雁效应,确保执行事务与业务混而不乱、对接有序地高效运行。

2021年以来南乐县法院3918核心指标全部达标,并超全省平均值;反应执行质效的首次执行案件实际值结率62.42%、执行完毕率29.07%、结案平均用时78.98天,均位于全市前列,执行质效整体较往年取得较大进步。

 


2021年12月20日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099864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