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和县委以案促改会议精神,按照县纪委以案促改工作方案要求,1月11日晚,南乐县法院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党组书记、院长李凌燕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沙国省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守刚传达了南乐县纪委印发的《关于开展祁某某、李某某案件专题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并通报了濮阳市纪委通报的两起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以案促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要求全体干警以典型案例为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围绕专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李凌燕院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以案促改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体干警要全面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强化整改落实,纠正不正之风。班子成员要认真做到“四查”,其他人员要重点做到“八查”,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剖析整改。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强化组织,精心谋划,认真开展专题以案促改工作,对关键环节要严格严守把关,坚持“四个绝不放过”,并对每个阶段做好总结,及时建章立制,巩固活动成果。